违规开启飞机舱门是否构成犯罪 明确定罪条件
来源:中华国际 | 2026-04-08 00:00:00
违规开启飞机舱门是否构成犯罪 明确定罪条件
关键词:
2026-04-08 17:31:02 光明网
2023年6月,一名男子因不满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在机舱内吵闹并霸占商务舱座位,最终被公安民警带下飞机。2024年3月,另一名男子因未赶上航班心存不满,在使用问询柜台电话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导致该航班全体旅客下机进行二次安检,航班延误约两个小时。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典型案例。该解释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明确依法惩治违规开启民航飞机舱门、在民航飞机机舱内打架斗殴等常见“机闹”犯罪行为。一段时间以来,乘客在民航飞机内违规开启应急出口舱门、在民航飞机机舱内打架斗殴、殴打他人等“机闹”行为时有发生,引发关注。最高法院刑四庭庭长罗国良表示,这些行为是否属于单纯的行政违法行为还是构成刑事犯罪,各方面认识不统一,影响预防和惩治效果。为此,解释明确了上述行为适用的罪名和定罪条件。解释指出,并非所有违规开启民航飞机舱门的行为都构成刑事犯罪。只有在民航飞机处于依靠自身动力移动期间或者空中飞行期间违规开启舱门、足以引发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情况下,才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对于飞机尚未依靠自身动力移动等情况下违规开启舱门的行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解释还采用列举方式,对在飞行中的民航飞机上实施暴力行为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特别明确了对民航乘务员使用暴力的行为可能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此外,解释还对实践中存在的破坏民航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干扰民航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犯罪的刑事处罚作了指引性规定。
(责任编辑:zhangxiaohua)